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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华中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大会代表产生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对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意见,经学院、社团、部门民主选举产生了华中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代表共计119人。
本次会议的代表来自全校42个选举单位,其中,男代表34名,占代表总数的28%;女代表85名,占代表总数的72%;少数民族代表17名,占代表总数的14%;中共党员代表2名,占代表总数的2%;共青团员代表117名,占代表总数的98%。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能够代表全校广大同学的意志和要求。
经筹委会审查,全体代表都符合规定的条件,所有代表的产生都符合规定程序,具有出席华中师范大学第五届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的资格,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届青年志愿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